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专科)专业介绍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规格:专科,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培养的学生应具备施工技术与管理、工程造价、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监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同时要有较强的技术应用能力,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通过学习,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必备的人文社会科学等方面的文化基本知识;
2.具有专业必需的数学、力学及计算机的基本理论知识;
3.具有建筑材料的基本知识;
4.具有建筑构造、建筑结构、建筑设备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5.具有应用计算机辅助进行专业工作的能力;获取信息与使用信息的能力;
6.具有正确识读、绘制土建专业施工图和参与图纸会审的能力;
7.具有正确使用建筑材料并进行检测、保管的能力;
8.具有一般结构构件分析和验算的能力;
9.具有工程质量监控和安全管理的能力;
10.具有较强的施工现场组织和管理的能力;
11.具有编制投标文件和工程造价文件的能力;
12.具有施工现场监理的基本能力;
13.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岗位能力,适应建筑生产一线的施工与管理等职业岗位要求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学生毕业后主要是到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管理部门从事施工技术与管理、工程造价、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监理等方面工作。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6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实践课。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为9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9学分。
统设必修课: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等数学基础、英语Ⅰ(1)。
选修课:计算机应用基础。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学分为19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2学分。
统设必修课:建筑制图基础、建筑制图基础实训、建筑材料(A)、建筑力学、建筑构造、建筑构造实训。
选修课:建筑设备。
3.专业课
该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为2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0学分。
统设必修课:建筑测量、建筑结构、建筑施工技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施工技术方案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选修课: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水务工程管理、防洪抢险技术、地基基础、建设法规。
4.通识课
国家开放大学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的毕业最低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5.本专业实践课为毕业实践(建筑施工)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实训、建筑结构实训、测量实训,统设必修,共18学分,由北京电大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6.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选修课中的统设服务课程和自开课程,国家开放大学将尽可能为地方电大提供多方面的教学支持服务。
7.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8.相似课程不宜兼修,如兼修,只计其中一门课程的学分。
9.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程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依次是:
公共基础课:9学分
专业基础课:19学分
专业课:20学分
专业拓展课:0学分
通识课:2学分
实践课:18学分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6学分,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之和为68学分,各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之和为48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