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本科)专业介绍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规格:本科(专科起点),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为国家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面宽、基础扎实、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工程师基本训练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毕业生能从事本专业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等工作。在政治思想道德方面: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深入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般水利水电工程结构设计和施工的综合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以及在水利水电工程领域获得前沿知识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能够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计算机应用的基本能力。在身体素质方面:身体健康、能精力充沛地工作。
学位目标:工学学士。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7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通识课、实践课、专业拓展课、补修课。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为11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8学分。
统设必修课:开放教育学习指南、英语Ⅱ(1)、英语Ⅱ(2)、计算机应用基础(本)。
选修课:学位论文指南、学位外语(水利)。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为15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5学分。
统设必修课:工程力学(本)、岩土力学、工程数学(本)。
3.专业课
该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为16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0学分。
统设必修课: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环境水利学、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物。
选修课:防洪、排涝与抗旱技术、水工钢结构、水利工程设计导论、水土保持、专业英语(水)、治河及工程泥沙、水法概论、灌溉排水新技术。
4.通识课
国家开放大学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最低毕业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5.本专业综合实践包括毕业设计(水本)、课程设计(水本)和生产实习(水本),统设必修,共16学分,由北京电大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6.补修课
补修课程是指在注册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的学生中,部分不具备该专业专科学历或不具备学习该专业相关基础知识的学生必须补修的课程。补修课程学分是按规定需要补修的学生必修的学分和毕业审核的必要条件。补修课程统一使用国家开放大学确定的课程名称,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并由国家开放大学推荐教材、提供相关教学支持服务。本专业需补修的课程是:建筑力学#、水工建筑物#、水力学#,共12学分。
7.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选修课中的统设服务课程和自开课程,国家开放大学将尽可能为地方电大提供多方面的教学支持服务。
8.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9.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程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依次是:
公共基础课:11学分
专业基础课:15学分
专业课:20学分
通识课:2学分
实践课:16学分
补修课:12学分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1学分(需补修的学生为71+12学分)。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之和为69学分,各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之和为42学分。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
本专业学制两年,北京电大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学生最短学习年限为两年半。
本专业学位申请的规则按学位合作院校的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
本专业学位申请的规则是:取得专业最低毕业学分、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
绩达到70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中等以上(含中等),参加当地(省、区、直辖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